原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于9月2日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指控认罪,案件择日宣判。黄之锋被视为香港民主派和社运的重要人物,其案件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据悉,黄之锋在2020年7月至11月期间,曾与前党友罗冠聪等人共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

黄之锋的案件是继黎智英案后,香港第二起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根据法庭披露的案情,黄之锋等人在2016年成立香港众志,推行香港人“民主自决”政治目标。他们还曾出访外国,会见外国政客,接受外媒采访,发起联署运动,宣传名为“国际战线”的活动。

黄之锋的认罪可能面临重判,最高可判监10年以上,甚至终身监禁。辩方认为,此案案情比黎智英案轻微,不属“罪行重大”,建议法庭考虑在3年至10年监禁范围内判处较重刑期。然而,外界担心港府可能会利用此案将黄之锋无限期关押,以避免政局节外生枝。

国际社会对黄之锋的案件表示强烈关注,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发表声明,指出黄之锋理应因其勇气而受到嘉奖,而不应因和平捍卫香港的自由而被判入狱。人权组织人权观察(HRW)亚洲区副主任王松莲也表示,港府把外国政府制裁香港归咎于黄之锋的倡议是倒果为因,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中的承诺。